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预拨名额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名额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16级要求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17级和18级要求2018—2019学年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位列班级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内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具体金额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其他说明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发放评审通知。
2、意向同学于10月13日前在学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303724772@qq.com;纸质版于10月14日11点30分前交至3-225. 吴老师处
3、省政府奖学金: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当天通知初审名单,之后安排时间进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成绩由2018-2019学年德育(8%)、能力(10%)、体育(4%)、智育(70%)、现场答辩(8%)。具体各项分数评分细则参考《《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
4、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人数多于名额数,根据2018-2019学年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名单。
5、国家助学金评选将在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后进行。
6、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学生公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