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各2023届汉硕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行政〔2019〕225号)文件精神,现进行成人影视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预评工作,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和预评。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成人影视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1)人和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2)。我院名额分别为省优毕1人,校优毕2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2次/项(含)以上。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研究生积极参加导师项目,投身于学术/专业活动。
四、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培养单位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指标。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
2.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3.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4.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
5.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6.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六、优秀毕业生名额推荐分配表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前5%推荐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毕业生在校人数测算,成人影视
拟评选1名研究生为省优毕业生,2名研究生为校优秀毕业生。
说明:省优毕业生全校共64名为预评名额,最终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评选程序
1.根据本评选办法和各单位具体的评选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相关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2.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3.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审核各培养单位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公布。
八、材料上交
1.学院初评确定为省优候选人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
2.学院初评确定为校优毕业生候选人需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破格还需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联系人:曹建挺 668185
九、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3.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学院录入省就业系统的毕业生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