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班级:
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学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手册》各年级版本中相应的有关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9月26日各学区开始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将测评成绩公示并录入学工信息系统。
10月24日开始各学区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并确定初评名单,在全学区张榜公布一周。
10月31日前将奖学金名单和三好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张榜一周后报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可适当增加名额,学风状况差的班级应适当减少名额。
学生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