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236号),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
6.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即2013、2014年连续两次申请项目未获资助,暂停2015年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1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评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
xmsb2013@sinoss.net。
4.本次项目网络申报学校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8日16:30,请申请人在此日期前完成网上上传申请书电子版。人文社科处2月20日之前将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提出修改意见,以短信的方式发给申请人,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上传申请书电子版,打印相关材料。省教育厅逾期将关闭系统,申请书无法完成申报。
5.申请人用计算机A4纸双面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学院、部门签字盖章,左侧两钉装订,A、B表按顺序装订在一起(A、B表不要分开)。申请者以及课题组主要成员手签名后,装入贴有《申请评审书》封面的档案袋内(申请自筹经费者还需经费到账证明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2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部门。
6.各学院、部门汇总《申请评审书》,连同签字盖章的本学院、部门申报一览表,统一于2014年2月21日交南校区行政楼人文社科处703A室,电子版(格式:部门-教育部2014年一般项目申报)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wzu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潘从义,86596018。
7.申请书封面--学校代码是10351。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应对教育部项目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科研秘书与分管领导对提交教育部的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要求申请者在网上提交前发电子稿给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再在网上提交。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1)申请者所在学校是否是申报范围内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纸质《申请评审书》封面是否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公章、封底是否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及申请者本人签字。(3)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4)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是否有到款证明,申请者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负责人同年度是否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项目等。(5)申请者是否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是否同时参加2个(不含)以上项目。(6)上报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是否一致。(7)《申请评审书》B表是否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8)“课题管理费”一栏请填写0.2万元
6.关于纸质版,在“项目承诺书”处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和日期;课题组主要成员签名处必须要有签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处请统一填写日期为2014年2月20日。
7.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请避免出现类似“温州大学(温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奖项)”、“温州大学(温州师范学院)学报”、“温州市**项目(奖项)”、“浙江省**项目(奖项)”等字样,可对应写为“校级课题(奖项)”、“高校学报”、“市**项目(奖项)”、“省**项目(奖项)”等字样
8.“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所填写项目限省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厅局级别项目不得填写,不是主持的而是参与的项目不得填写,是否结题要写准确。“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及“成员近三年来与本课题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限填写2011年2月——2014年2月期间成果且所填写的成员成果需与课题相关。
9.“经费概算”:
(1)咨询费、劳务费不宜过高;
(2)管理费填写为0.2万元;
(3)项目如获立项,将按照该经费概算预算使用。
10.申请书封面--学校代码是10351。
11.申请自筹经费的老师请注意: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筹经费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经费资助,该经费不低于8万元,需先进入学校计财处,如获立项,该经费将作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
(2)温州大学帐号资料:
账户名称:温州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马鞍池支行
帐 号:1203206009201055368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 编:325035
(3)校外有关部门汇入资助经费时请注明“**单位资助温州大学**老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资助经费到成人影视帐户后到计财处开相关证明(经费到账凭证复印件以及由计财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经费到账证明);
(4)由银行汇入资金到成人影视计财入帐有一定周期,请尽早做好汇入资助经费及开具证明材料的工作,以免耽误证明材料的出具。
12.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高校出版管理,促进高校出版发展和繁荣,特制定有关课题指南(详见附件),引导高校出版工作者积极参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相关课题限全国高校在编在岗的出版社和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人员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编审(含副编审)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编辑以上(含编辑)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者应严格围绕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不得更改。本课题有关申报办法与评审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联系人:潘从义,行政楼703A ,联系电话:86596018, Email:wzuky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