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2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登记的范围:
成人影视在编教职员工、离退休教师及柔性引进科研人员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授权的专利、发布的标准、被应用与采纳的研究报告以及艺术创作类成果。
科研成果获奖、课题立项、结题及外来经费类科研业绩不需要个人申报,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根据有关备案材料直接计算奖励分。
二、本次科研奖励,2012年8月31日(含)之前科研成果奖励按照《温州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2007)》、《温州大学科研奖励政策补充规定(2010)》相关规定执行。艺术创作类奖励按照《温州大学艺术创作奖励和业绩计算办法实施细则(2007)》计分(见附件2)。论文奖励期刊定级见附件4。
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科研成果奖励按照《温州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2012)》相关规定执行(附件3)。2012年9月1日后发表的SCI收录论文请参照2012年JCR分区表(附件5),注明分区情况。艺术创作类奖励按照最新文件(校办尚未发布,发布后补充)。论文奖励期刊定级见附件5。
科研奖励实施办法中“教学研究类二级B论文”是指发表在二级B档期刊上的教学研究论文(不包括思政、教育管理类论文),期刊级别标准见《温州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三、科研业绩只需由成人影视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并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注明)。各类科研奖励统一计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下,由其根据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有关参与者。
四、提交材料说明:
1、各部门、学院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2012年1月1日-2012年11月30日的成果)进行初审、汇总,于2012年12月11日前上交人文社科处、科技处。同时打印《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发到邮箱,“邮件主题”栏注明“某学院(部门)科研业绩”。
2、SCI、EI及ISTP收录的期刊论文请提供电子版本(收录清单见附件6,已被收录未列入清单的论文请自行提供收录证明),其它计入奖励的期刊论文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全文、封底),原件审核后返还;独立或第一署名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留档不归还,同时要填写温州大学学术专著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6);鉴定(评审)项目及已授权专利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了对接人事考核中的科研业绩考核,其他非奖励范围内的论文也必须填写《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登记备案;
4、已经确定年底发表的论文,若原件未到,也需要登记填报,待原件收到后及时向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提交相关材料。
5、根据市财政要求,本次统计的科研业绩与去年补报的科研业绩将于年底上报市财政局,奖励具体发放时间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人文社科处
科学技术处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1:2012年科研业绩申报登记汇总表
附件2:2012.08.31(含)之前科研奖励参照文件
附件3:2012.09.01(含)之后科研奖励参照文件
附件4:期刊定级(2012.08.31前发表论文适用)
附件5:期刊定级(2012.09.01后发表论文适用)
附件6: 2012年三大检索收录论文清单
附件7:温州大学学术专著科研奖励申请表
附件8:人文社科类科研机构名单
附件9:理工类科研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