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的重大举措,对于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了引导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师生员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夯实法治基础,努力营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决定在全校开展“我学宪法、监察法”大交流、谈体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学院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不断学思践悟,学懂弄通宪法和监察法的法律条文、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从教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党员领导干部、普通教师、学生代表及纪检监察干部等各层级人员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并于近期选送优秀体会文章报校纪委办(行政楼1003,联系人:周领)。
三、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学习的热潮,自觉争当维护党章和宪法、监察法的忠诚卫士,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教书育人环境,并将学习教育活动有关情况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801A,联系人:童传武)。
纪委办、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