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学校2018年“党支部建设年”工作部署,现将开展“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和“十佳好支书”评选活动通知如下(以下简称为“双十佳”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评选对象为全校师生党支部(不含离退休党支部);
2.“十佳好支书”评选对象为全校师生党支部书记(不含离退休党支部书记)。
二、评选名额
1.“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10个(原则上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各5个);
2.“十佳好支书”10名(原则上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各5人)。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1.“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温州大学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参考指标》,支部设置规范、支部班子规范、党员管理规范、组织生活规范、运行机制规范、基本保障规范,在2018年“党支部建设年”支部互学互查中被评定为“标准化达标党支部”及以上。
(2)“一部一品”建设成效明显,具有典型示范、特色带动作用。
(3)党支部党员无违法违纪、信教情况。
(4)同等条件下,在“党支部建设年”党支部互学互查中被评定为“标准化示范党支部”的优先,曾获(入选)省级、国家级各类荣誉的党支部仍然可以参评校“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
2.“十佳好支书”的评选条件
(1)参评教工党支部书记任期至少满一届(3年);学生党支部书记任期至少满1年。
(2)所在党支部建设情况符合《温州大学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参考指标》六个规范化要求,并在互学互查工作中被评定为“标准化达标党支部”及以上。
(3)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明显,在推进“一部一品”建设过程中卓有成效。
(4)所承担的党支部“书记项目”、党支部品牌建设项目等完成情况良好。
(5)所在党支部党员无违法违纪、信教等情况。
(6)其中学生党支部书记上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或较前一学期提高15%(含)。
四、评选办法
1.“双十佳”评选采取由党总支(分党委)推荐、学校联评的方式进行。
2.每个党总支(分党委)遴选推荐“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十佳好支书”候选对象各1名。
3.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成专家组开展联评,并对“双十佳”进行表彰、展示。
五、材料要求
参评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填写《温州大学“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温州大学“十佳好支书”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和《温州大学“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十佳好支书”评选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全校联评,一份由党总支(分党委)存档,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12月24日中午(周一)11:30前交到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同步发送到wdzzb@chengrenys.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晓华;联系方式:778035。
附件:1.温州大学“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评选申报表
2.温州大学“十佳好支书”评选申报表
3.温州大学“十佳特色标兵党支部”“十佳好支书”评选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