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2018年 10月 28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现就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通知如下。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组织所属各党支部学习贯彻《条例》,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各项内容,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化学校“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严格落实大抓支部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专题开展一次《条例》学习研讨,务必做到学习《条例》“两个全覆盖”,即所有师生党支部全覆盖,全体师生党员全覆盖。通过学习贯彻《条例》,使广大党员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大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推进基础性经常性党建工作落实,准确把握党支部的基本职责任务,持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