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2016年10月,党委印发了《温州大学关于在二级单位实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通知》(温大党委〔2016〕50号),在全校各党总支(分党委)实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要求各党总支(分党委)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并要求各单位将会议召开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形成书面报告报校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请全校各党总支(分党委),务必在2018年1月25日前开好分析会,并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分析会。会后将分析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于学期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wzujyk@126.com)和纪委办公室(邮箱:jjjc@chengrenys.com)。党委各部门也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并书面报告。
联系人:党委办公室 叶柏霜 0577-86596000 776000;
纪委办公室 周 领0577-86598026 778026
附件:温州大学关于在二级单位实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