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分党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抓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现将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5月5日(周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南校区岩松堂白鹿厅
三、参加对象
学院、学区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老师和学生、毕业班党支部书记、各分党校办公室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培训;
2、2017届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工作布置;
3、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座谈。
五、时间安排
项目 | 具体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 |
专题培训 | 报送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集中教育工作会议参会人员统计表(附件1) | 学院、学区党总支(分党委) | 5月3日(周三) |
报送2017届毕业生党员人数统计表(附件2) |
召开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集中教育工作会议 | 组织部 | 5月5日(周五)上午9:00 |
报送2017届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计划 | 学院、学区党总支(分党委) | 5月10日(周三) |
摸底登记 | 报送《温州大学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省内)》(附件3) | 附件3、4、5经学院、学区党总支(分党委)审核后,纸质由书记签字盖章,与电子版一起报送组织部 | 5月19日(周五)前 |
报送《温州大学 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省外)》(附件4) |
报送《温州大学 2017届毕业生党员暂缓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含省内、省外)》(附件5) |
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 附件3、4、5登记表经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按照瓯江学院、学区毕业生党员人数统一编号,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党总支(分党委)严格把关、专人指导填写(介绍信填写模板见附件6、7)。 | 瓯江学院、学区、成教学院 | 5月19日至5月26日 |
附件3、4、5登记表经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毕业研究生党员介绍信到组织部819A办公室开具。 | 有毕业研究生党员学院 | 5月19日(周一)至6月8日(周四)(各单位具体办理时间根据毕业生党员人数另行通知) |
终审盖章 | 组织部对毕业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内容进行审核,并统一盖章。 | 学院、学区党总支(分党委) |
六、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分党委)要依照2017届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计划,切实开展毕业生的党员离校教育,保证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明确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具体要求,从源头上杜绝“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和“空挂党员”的出现。
2、各党总支(分党委)要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 〔2004〕10 号)文件精神,明确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和党员的职责。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各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学院、学区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帮助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