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成人影视2016年度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参评对象和评选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党总支(分党委)推荐的候选人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注重向一线倾斜。2014年以来曾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的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该获评项目的推荐。
二、推荐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二)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其中辅导员5名、班主任10名由学工部评选产生)。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总数及建议推荐类别见附件3(供参考)。
三、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党总支(分党委)根据推荐人选总数和本单位实际,在民主推荐、支部鉴定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总数多于1人的,请予以排序),并将相应的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及支撑材料报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注:如遇四项荣誉推荐人选不平衡情况,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保留统筹调配权。)
(二)评审。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师生反映、业绩情况和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
(三)全校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材料要求
各单位按照推荐人选类别报送对应的推荐表(见附件4)、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15年12月28日(周三)上午10:00前报送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819A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dzzb@chengrenys.com。
联系人:陈文远,联系电话:778036。
)附件3:2016年推荐人选总数及建议推荐类别表
附件4:申报表
附件1:《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温大党委〔2014〕18号)
附件2:《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温大党委〔2014〕19号)
附件:
1.《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温大党委〔2014〕18号)
2.《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温大党委〔2014〕19号)
3.推荐人选总数及建议推荐类别表
4.申报表
温州大学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